黨規黨紀你問我答·因工作需要多處占用、使用辦公用房違紀嗎?
發布時間:2025年03月27日來源: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

問:張主任,我們單位有空余辦公室,能給領導干部再安排一間辦公室作為個人午休房嗎?
答:這可不行啊。辦公用房,顧名思義是用來辦公的,是為工作服務的。多處占用辦公用房是官本位思想作怪,是享樂主義的表現。不管單位有無多余房間,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的規定,每個領導干部只能在一處配備辦公用房,即使是在不同單位同時任職的,應當在主要任職單位安排一處辦公用房。凡是多處占用辦公用房的,要及時予以清退。否則,根據《條例》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要嚴肅追究紀律責任。
問:那如果領導干部在其他單位有兼職呢?
答:如果領導干部的兼職單位與主要任職單位相距較遠且經常到兼職單位工作的,經嚴格審批后,可以由兼職單位再安排一處小于標準面積的辦公用房,并在免除兼職后2個月內騰退兼職單位安排的辦公用房。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不折不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抵制享樂主義、奢靡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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